激光安全

SFU激光安全计划确保安全有效地控制激光危险,并适用于所有部门,教师,工作人员,学生,志愿者和游客,使用激光发电设备,3B和4级激光器和激光系统。vwin122该计划由大学辐射安全委员会(URSC)和激光安全官(LSO)管理。

合规和监督

责任

主要调查员负责通知激光安全官(LSO)他/她的控制下的激光或激光系统,并确保适当的激光标牌就位。

LSO将被告知对激光设备的任何修改或者在实验室中的安排可能影响安全性和相应的标牌。

法规和指南

激光器和激光系统的用户有责任保护自己和其他人免受他们对这些设备的使用产生的危害。SFU激光安全计划,辐射安全政策R20.04并开发了激光安全手册,以使学生,员工和教师能够安全地与激光器一起使用:vwin122

  • 识别与激光器,激光系统和激光操作相关的潜在危害;
  • 规定了评估和控制这些危害的合适手段;
  • 概述根据所有相关行为,法规和标准所需的程序,职责和期望;

使用激光器也必须遵守WorksafeBC的职业健康和安全监管,美国国家安全使用激光器的国家标准(ANSI Z136.1),以及所有相关法规和标准。ANSI Z136.1标准是评估激光相关职业安全的基础。

SFU激光安全计划

激光安全计划的附加元素包括:

  • 训练- 所有SFU人员必须在他/她将运作的特定激光系统的安全操作中获得激光监督员的培训。这包括潜在的危险和相关的控制措施,必须在使用3B类和4级激光系统之前提供。
  • 新激光器- 必须在运营前通知EHS任何新的激光购买或安装。
  • 监督程序- 所有与第3B类或4级激光器/激光系统一起使用的激光人员都需要参加内侧监测计划。
  • 访问许可- 所有与激光设施,客人,承包商或非实验室人员无直接相关的SFU人员必须首先在访问激光设施之前获得主要调查员的许可,并且必须陪同。
  • 报告.- 所有事故,事故(近乎事故)和涉及激光的运营不规则必须向EHS报告调查,分析和补救行动。

大学辐射安全委员会

实施和执行非电离辐射安全计划的权力与大学辐射安全委员会(URSC)依赖。委员会通过副总裁,研究和国际办公室源于州长委员会的权力。URSC的作用及其任务关于非电离辐射的作用是概述的辐射安全政策R20.04

检查

SFU的所有实验室都需要定期检查和重新检查,并使用第3B类和4级激光系统。这些检查有助于确保SFU实验室符合法规,并遵守所有适用的激光标准和指南。

可提供激光自检清单的副本这里

标牌

包含3B类或4类激光器的所有房间必须具有在每个入口后发布的适当激光警告标志。

  • 激光标志仅适用于具有开放梁的激光或光学参数放大器。包含3B类或4激光器的装置以这样的方式嵌入,即在设备的正常操作期间可以观看激光束的任何部分被认为是第1类激光系统,并且没有必需的特殊标牌。但是,在这些设备维修期间,需要相应的激光警告标志。
  • 带有多个开放梁的客房需要与房间中存在的每类开放梁危险相对应的警告标志。

有关更多信息,请访问标牌页面